按照《三峡大学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三峡大党组〔2016〕4号)文件精神,党委组织部严格做到党费专款专用、规范使用。现将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2016年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党费收缴、上交及下拨的相关规定
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[2008]3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三峡大学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2016年我校各级党组织按照标准收缴党费。
上交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的为:2016年全年实际收缴额的40%上交;下拨校内二级党组织的为:2016年全年实际收缴额的30%下拨,用于各分党委(党总支)开展党内活动。
二、全年党费收入
1.2015年结存党费196874.52元。
2.2016年各基层党组织共交纳党费747624.62元(不含补缴)。
3.高工委下拨2016年七一慰问金24000元。
4.高工委下拨学校2017年春节慰问生活特困党员慰问金6000元、老党员和老干部慰问金6242元,共计12242元。
全年收入合计:980741.14元。
三、全年党费支出
1.向高工委上缴2016年党费299049.85元。
2.2016年上半年向学校二级党组织下拨党费126628.85元,2016年下半年向学校二级党组织下拨党费97658.54元,全年共下拨党费224287.39元。
3.2016年“七一”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,发放慰问金38000元。
4.2017年春节期间发放特困党员慰问金6000元、困难党员慰问金10500元、老党员老干部慰问金37500元,共计支出54000元。
全年支出合计:615337.24元。
截止2017年3月22日,收支相抵后,我校党费结余365403.9元(不含补缴党费、不含2017年1月至3月学校各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)。
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17
年3
月22
日